继续疾病的解读,所谓解读只是从医学角度说一说这个病是怎么回事。

如果还有不理解的疾病可以留言交流,后续将说一说评残相关的疾病。

妇科疾病

61.重度子宫内膜异位症术后复发≥3次,治疗无效;

子宫内膜异位症(endometriosis)是指有活性的内膜细胞种植在子宫内膜以外的位置而形成的一种女性常见妇科疾病。内膜细胞本该生长在子宫腔内,但由于子宫腔通过输卵管与盆腔相通,因此使得内膜细胞可经由输卵管进入盆腔异位生长。目前对此病发病的机制有多种说法,其中被普遍认可的是子宫内膜种植学说。本病多发生于生育年龄的女性,青春期前不发病,绝经后异位病灶可逐渐萎缩退化。子宫内膜异位症的主要病理变化为异位内膜周期性出血及其周围组织纤维化,形成异位结节,痛经、慢性盆腔痛、月经异常和不孕是其主要症状。病变可以波及所有的盆腔组织和器官,以卵巢、子宫直肠陷凹、宫骶韧带等部位最常见,也可发生于腹腔、胸腔、四肢等处。

重要外观功能

62.面部瘢痕面积≥40%或中度颜面毁容;

63.手部瘢痕畸形,功能大部分丧失;

64.会阴、肛门瘢痕,无法修复,影响排便功能;

血液系统疾病

65.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66.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RAEB);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yelodysplasticsyndromes,MDS)是起源于造血干细胞的一组异质性髓系克隆性疾病,特点是髓系细胞分化及发育异常,表现为无效造血、难治性血细胞减少、造血功能衰竭,高风险向急性髓系白血病(AML)转化。MDS治疗主要解决两大问题:骨髓衰竭及并发症、AML转化。就患者群体而言,MDS患者自然病程和预后的差异性很大,治疗宜个体化。

67.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RAEB除外),血红蛋白持续低于60g/L,血小板低于20×10的9次方/L,需要长期治疗;

68.中性粒细胞缺乏,且白细胞低于2×10的9次方/L,依赖长期药物治疗;

69.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需药物维持治疗;

70.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纯红再生障碍性贫血(血红蛋白持续低于60g/L,需要长期治疗);

71.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溶血性贫血(频繁发作、血红蛋白持续低于60g/L,需要长期治疗);

72.不能治愈的POEMS综

POEMS综合征是一种与浆细胞病有关的多系统病变,临床上以多发性周围神经病(polyneuropathy)、脏器肿大(organomegaly)、内分泌障碍(endocrinopathy)、M蛋白(monoclonalprotein)血症和皮肤病变(skinchanges)为特征,取各种病变术语英文字首组合命名为POEMS综合征。

73.血小板持续减少(≤30×/L)伴有反复出血倾向;

74.特发性骨髓纤维化(需要长期治疗,血红蛋白持续低于70g/L,血小板≤50×10的9次方/L);

75.各种血液病同基因或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未达到持续完全缓解的;

76.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经治疗后病情进展;

77.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经治疗后病情进展;

78.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反复发作≥3次;

79.继发性凝血因子缺乏,需要长期治疗;

80.多中心性Castleman病;

Castleman病(Castleman’sdisease,CD)属原因未明的反应性淋巴结病之一,临床较为少见。其病理特征为明显的淋巴滤泡、血管及浆细胞呈不同程度的增生,临床上以深部或浅表淋巴结显著肿大为特点部分病例可伴全身症状和(或)多系统损害,多数病例手术切除肿大的淋巴结后,效果良好。

81.双耳感音神经性耳聋,病程1年以上,较好耳听力损失≥90dBHL;

听力残疾分为四级。分别是听力残疾一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方面极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91dBHL,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极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极严重障碍。听力残疾二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81-90dB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严重障碍。听力残疾三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80dB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中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碍。听力残疾四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41-60dB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轻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轻度障碍。

82.严重的前庭周围疾病,一侧前庭功能异常1年以上且不能代偿(睁眼不能行走、双足不能并立);

83.口腔颌面部、咽喉部或食管的创伤或疾病导致吞咽功能障碍,经系统治疗1年以上不能治愈;

无法进食或者进食困难。

84.喉气管狭窄、喉返神经受损,经系统治疗1年以上仍有Ⅱ度以上呼吸困难的;

喉返神经支配两侧喉直肌,如果双侧喉返神经受损将导致呼吸困难。

85.气管切开需终生带管的;

86.气管食管瘘,治疗1年以上不愈;

气管食管瘘一般多有食管肿瘤侵及。

87.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5或双眼矫正视力≤0.3;

88.双眼视野≤48%(或半径≤30°);

广角视野变窄角视野了。

89.一侧眼球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5;

90.一侧上颌骨部分缺损,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10cm2;

91.下颌骨缺损长4cm以上,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10cm2;

92.上唇或下唇缺损≥1/2;

93.口腔、颜面部软组织缺损>20cm2;

94.舌缺损>全舌1/3;

95.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且张口度(上、下中切牙切缘间距)<1cm;

96.面肌痉挛,经治疗两年无效;

97.类风湿关节炎三个以上关节区X线平片Ⅲ期改变;

类风湿关节炎(RA)是一种病因未明的慢性、以炎性滑膜炎为主的系统性疾病。其特征是手、足小关节的多关节、对称性、侵袭性关节炎症,经常伴有关节外器官受累及血清类风湿因子阳性,可以导致关节畸形及功能丧失。X线片关节X线片可见软组织肿胀、骨质疏松及病情进展后的关节面囊性变、侵袭性骨破坏、关节面模糊、关节间隙狭窄、关节融合及脱位。X线分期:①Ⅰ期正常或骨质疏松;②Ⅱ期骨质疏松,有轻度关节面下骨质侵袭或破坏,关节间隙轻度狭窄;③Ⅲ期关节面下明显的骨质侵袭和破坏,关节间隙明显狭窄,关节半脱位畸形;④Ⅳ期上述改变合并有关节纤维性或骨性强直。胸部X线片可见肺间质病变、胸腔积液等。

98.强直性脊柱炎或血清阴性脊柱关节病,X线平片或CT片提示有脊柱竹节样改变或髋关节受累;

99.弥漫性结缔组织病、系统性血管炎伴有重要器官不可逆转的功能损害;

.大关节骨缺血性坏死或人工关节置换术后(肩、肘、髋、膝、踝);

.脊柱疾病导致肢体肌力≤4级伴大小便功能障碍或性功能障碍;

.四肢骨折不愈合或伴有严重感染,病程≥1年;

.红皮病,经治疗1年以上,皮损面积≥80%体表面积;

红皮病又称剥脱性皮炎,是一种严重的全身性疾病,一般认为红皮病与剥脱性皮炎为同一种疾病,前者以广泛的红斑浸润伴有糠秕状脱屑为特征,而后者存在广泛性水肿性红斑,伴有大量脱屑。皮肤受累面积≥90%是诊断本病的先决条件。

.关节型银屑病三个以上关节区X线平片Ⅲ期改变或挛缩变形;

银屑病关节炎(PsA)是一种与银屑病相关的炎性关节病,有银屑病皮疹并伴有关节和周围软组织疼痛、肿胀、压痛、僵硬和运动障碍。部分患者可有骶髂关节炎和(或)脊柱炎,病程迁延,易复发。晚期可有关节强直。约75%的患者皮疹出现在关节炎之前,同时出现者约15%,皮疹出现在关节炎后的患者约10%。该病可发生于任何年龄,高峰年龄为30~50岁,无性别差异,但脊柱受累以男性较多。

.器官移植术后;

最常见的就是肾移植了。

.各种恶性肿瘤(原位癌除外);

比较重肿瘤:肺癌,结直肠癌,胃癌,食管癌,预后相对好的甲状腺癌,前列腺癌。

.各种反复复发的良性肿瘤(≥3次)合并功能障碍;

容易复发的结肠腺瘤等,注意后面还有合并功能障碍。

.AIDS接受HAART治疗,病情不能控制者;HIV感染并出现临床症状(发病)或CD4数《*10的6次方/L;

艾滋并且还得无法控制,首先应该是洁身自好。

.慢性血吸虫病伴有门脉高压表现;

血吸虫病终末期表现。

.乙脑、结核性脑膜炎治疗半年以上遗留严重后遗症;

严重后遗症多影响智力。

.其它非因战、因公达到《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四级以上残情的。

2.评残还需要知道些什么?

(一)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学员因战因公致残,以及初级士官、义务兵和学员因病致残医疗期满符合评残申报条件的,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相关人,下同)可以向所在团级以上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申请评残。

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学员评定残疾等级后,残疾情况发生严重恶化,原定残疾等级与残疾情况明显不符的,本人可以向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申请调整残疾等级。

(二)军人申请评残医学鉴定必须有两名旁证人员予以证明并填写《军人申请病退评残医学鉴定审查表》;

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医院复印病历,经初审后符合评残医学鉴定条件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由组织、干部、卫生部门,士兵由军务、组织、卫生部门联合对申请人的身份、致残性质、患病情况进行审查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经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党委研究通过后上报。

(三)军人申请评残医学鉴定,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军人申请病退评残医学鉴定审查表》;

(2)《军人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表》或者《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

(3)个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6张;

(4)医院病案室和医务部(处)公章的病案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小结、相关检查结果及后续治疗病历(近半年内)等材料复印件。

(四)军区级以上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在医学鉴定工作开始前,会同同级机关军务、组织、干部、财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材料不全、填写不规范的,应当将申报材料退回本人所在单位补充完善后重新申报;对内容不真实或者明显不符合评残医学鉴定标准的,取消其参加医学鉴定资格。

(五)军区级以上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应当抽组专家组,采取集中方式,医院实施评残医学鉴定工作。医学鉴定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8月份至10月份实施。

(六)军人所在单位应当组织申请鉴定人员按照要求参加鉴定。军人病情严重确实不能到达鉴定现场的,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党委必须得出具证书,并指定人员代为陈述情况;其他不参加现场鉴定的,视为自动放弃医学鉴定。

(七)军区级以上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应当组织对通过医学鉴定人员的有关情况,在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军区级以上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机关军务、干部、纪检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进行调查核实并复议。

(八)被鉴定人对医学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应当于收到医学鉴定结论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本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提出医学鉴定复议申请;

团级以上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确有必要复议的,逐级上报至军区级以上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

军区级以上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复议,并将复议结果书面答复申请复议人员。

(九)对公示事项无异议的,军级单位后勤机关卫生部门应当审核评残医学鉴定结论和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审批初级士官、义务兵和学员的残疾等级,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军区级以上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应当审核评残医学鉴定结论和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审批除前款规定之外的军人残疾等级,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后记:

其实每个疾病都是非常严重的,甚至到达了疾病终末期或者现有的医疗技术仅可以维持或者对症支持处理。祝大家身体健康。好好活着。

参考资料:

军人评残及病退有新规?核实结果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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